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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容易忽視而導致多繳稅的4種情況【壽光記賬公司】企業容易忽視而導致多繳稅的4種情況【壽光記賬公司】 注:下列涉及到的稅率均以我國最新政策為標準! 1.沒有生意也需要進行零申報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營業執照審批后,公司每個月都必須向稅務局申報公司的經營情況。無論是否賺錢,也無論是否有生意,每個月都需要依據運營情況記賬隨后依據賬本向稅務局做稅務的申報。如今小規模企業一個季度的開票量不達九萬元的話,可以進行零申報。零申報辦理起來也比較簡單,如果不辦理,公司將會面臨2000元的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假如長期零申報,很有可能會被稅務機關納入重點監控范圍,若有不實情況,將會被稅務機關依法查處。 2.增值稅稅率只與行業有關,與進項稅的稅率無關 關于這一點,舉個例子:增值稅第二條規定:圖書銷售的稅率是11%。即只要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銷售圖書的稅率就是11%。 那么問題來了,假如某銷售圖書的公司,也合乎一般納稅人的條件,但他拿到的印刷圖書的進項發票是17%,在進行繳稅時,還能繼續適用11%的稅率嗎?(即繳稅時,按11%的稅率抵扣17%的稅率)。 答案是毫無疑問的,該公司依然適用于11%的稅率,由于行業性質決定了增值稅稅率,與進項稅的稅率是多少無關。 3.合同作廢也需要記得納稅 公司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必然要與外界簽署合同,假如中間出現意外,雙方廢除了合同,也是需要完成印花稅繳納義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從而可以看得出,公司是否要繳納印花稅,應當看合同的簽訂與否。也就是,只要雙方簽訂了應稅合同,那么就應當在合同簽訂后申報繳納印花稅,而與該合同的過后作廢、是否履行無關。 4.不拿發票就需要多繳稅 稅務機關實施“以票控稅”,公司全部的支出都需要獲得合法憑證,不然不能稅前列支。可以獲得合法憑證(發票)成了公司節稅的重要方法。 但是有的人不以為意,當對方以優惠為名,誘導公司不開發票時,有些公司便會同意,這樣做其實是吃虧的,舉個例子: 某公司購買一千元的辦公用品,如果不開發票只要付900元,而假如開發票則要付一千元,表面看上去,不要就可以為公司節約一百元。 但是實際是:如果多支付一百元,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就可以少繳三百三十元;而假如少付一百元,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就需要多繳三百三十元。拿不拿發票的差別看了就懂了。所以,公司人員一定要記牢:不拿發票便會多繳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