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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報銷只用一張發票可以嗎?时间:2019-10-10 作者:壽光會計公司【原创】 阅读 大力加強公司支出費用相應實質性要件的審核工作,是公司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至關重要的構成部分,另外又是企業所得稅法判定能否準許稅前扣除的重要依據,是證實公司支出費用能否與公司獲取收益相關,能否合理的至關重要的前提條件。 只靠一張發票并不能夠支撐業務的真實有效。要是只靠一張發票入賬,不管是在企業內部控制管理上或是在稅務管理上都存有漏洞和隱患。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明文規定,公司實際上出現的與獲取收益相關的、有效的支出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許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扣除。 當然了,發票這一直接證據又是極其重要的,雖說企業所得稅法并沒有明確將稅前扣除憑證僅限為發票,但相對于可以獲取發票的情況而言符合要求的發票和其它材料同樣是證實業務真實合理的有效憑證,同樣又是不可缺少的。這一點在其它的文件同樣也是有明文規定的 《關于大力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國稅發〔2008〕88號)第二條第(三)項明文規定,大力加強發票調查核實工作,不符合要求的發票不能當作稅前扣除憑證。 《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明文規定,單位、個人在銷購商品、出具或是接受經營服務及從事其它經營活動中,應該按照規定開具、使用、獲取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8〕80號)第八條第(二)項明文規定,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要求發票尤其是沒有填寫付款方全稱的發票,不能準許納稅人用于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相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明文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公司的,索要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當向銷售方出具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不符合要求的發票,不能當作稅收憑證。 本文鏈接來源:http://m.shuanan.cn/ ,壽光易信會計代賬有限公司,主營業務:壽光會計代賬,壽光公司注冊,壽光財務代賬,壽光代辦營業執照,壽光代理記賬,壽光工商注冊,壽光稅務登記,壽光公司年檢,壽光注銷公司,壽光工商變更,壽光代賬公司,壽光會計公司,壽光記賬報稅,壽光會計代理,壽光商標注冊,壽光專利案件,壽光資質辦理,壽光稅務咨詢,壽光專項審計,公司名稱變更,公司地址變更,公司銀行開戶,公司驗資報告,清理亂賬,公司商標轉讓,公司商標設計,軟件著作,公司個人社保等。更多詳情咨詢見官網。 |